
賴添福:應由社福轉型產業化

國家發展委員會研究推估,二○二五年台灣就可能邁入超高齡社會,也就是指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將占全國總人口的20%以上,相當於三.四名年輕人就要扶養一名老人,使得長照需求也大幅增加。為因應社會高齡化,政府也在二○一七年開始實施長照2.0政策。但政策實施至今已四年,台灣的長照獲得了哪些幫助?又有哪些問題需要改善呢?
長照2.0的問題
在《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九條有提到,長照提供方式分為:居家、社區、機構住宿三種,為因應長照服務需求多元化,政府推動長照2.0政策,希望能藉由提供專業照顧、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喘息等服務,以減輕家屬照顧壓力、減少長照負擔,建構以社區為基礎的健康照護團隊體系。過去長照1.0政策花了十年才照顧到九萬多人,而長照2.0政策實施約四年就照顧到近三十二萬人。
可惜的是,一開始的長照2.0政策宗旨是:希望藉由家庭、社區的力量來協助需要照顧者,也就是家中還有主要照顧者的家庭,因此在2.0照護網中未將住宿式長照機構納入其中,這也使得家中沒有人力可擔任主要照顧者的家庭,無法使用長照2.0政策提供的服務,必須得仰賴聘請外籍照護工或是住宿式長照機構。
但畢竟年代不同了,過去家庭的人力資源多,沒有照顧人力缺乏的問題,長者大多不願意去住所謂的養老院等住宿式長照機構,但現在的父母頂多生一兩個,孩子也許都過得比父母苦,哪還有多餘的心力去照顧父母?這時就是住宿式長照機構派上用場的時候了,但卻沒有完善的補助或配套措施。
衛福部推估台灣目前有長照需求的人應有八十二萬左右,起初的長照2.0政策僅照顧到接受居家與社區照顧的三十二萬人,約39%左右,其餘未受惠的則分為:聘請外籍看護工的家庭約二十四萬人、未申請長照2.0政策並自行照顧的家庭約十六萬人、居住於住宿式長照機構的十萬人。其中對於居住在住宿式長照機構的人而言,可說是負擔最重卻又無法獲得任何補助,在多方奔走下,政府終於在二○一九下半年推出補助方案(*註)。
此外,目前台灣現有的住宿式長照機構約一千六百家左右,約可提供十萬個床位,但若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指標數據為標準,住宿式長照機構的供給應該至少要有需要照顧者的兩成才行,也就是說目前住宿式長照機構應該要有16.4萬個床位,其實還相差了6.4萬個床位,若再遇到像是二○二○年一整年受到疫情影響,使外籍照護工無法來台的情況時,原先聘請外籍照護工的這些家庭,就只得將需要照顧者送到住宿式長照機構中,此時台灣的住宿式長照機構供給就更加嚴重不足,且長照需求每年約成長三萬人左右,相當於每年還須增加至少六千個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