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基法專題Ⅰ:邁向知識經濟,台灣需要哪種勞基法?
當台灣朝知識經濟發展,白領、藍領界線愈來愈模糊,政府卻在企業低成長、勞動力下降的此刻,延續製造業思惟修訂勞基法,把「一例一休」擺第一。知識經濟下真正需要的,是一套「最低標準」的勞基法,把彈性留給企業和員工,建立友善勞資協商的機制。
坐在桌子另一角的他,表情似乎很困惑,迷失在話題的叢林中。
35歲的王振濃,是在美國矽谷創業的新創企業家,他和友人共同創辦的Pointimize,提供平台協助使用者利用累積哩程數旅遊,在台灣有分公司。而讓他困惑的是勞基法。
「知識經濟產業應該是責任制。新創企業搶人才都來不及,我每天思考的都是如何讓員工工作更開心、效率更好,願意和團隊繼續走下去,」說著說著,在台大取得新聞碩士學位的王振濃猶豫了一下,「我希望用責任制保護他,只要他把工作做好,何時下班、放多少假無所謂。」
往返美國、台灣兩地,他無法了解:台灣為何把「責任制」和「過勞」畫上等號?
「這樣的責任制,才更適合知識經濟產業,」他企圖將矽谷的工作文化帶到台灣公司,建構相同的工作環境,「對我們知識產業,『一例一休』太遙遠,無法保護寫程式或打造新世界的人。」
邁向知識經濟,勞基法卻停留在製造業思惟
簡稱「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上路後,引發震盪效應不斷,間接造成勞動部長郭芳煜下台。不僅勞資反彈聲浪不斷,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更發出公開信,指加班彈性受到嚴格限制,影響雇主的排班、使勞工失去加班機會,建議放寬。
義美總經理高志明也在臉書上為文,呼籲政府應給知識工作者尊嚴,也給勞工彈性。他強調美國矽谷的成功,完全依賴知識工作者的貢獻,知識工作者從事科技研發、文化創意,幾乎無人照傳統製造業的「出勤時間、加班限制」作息,台灣的「勞動新法」也應該給他們應有的尊嚴。
隨著人工智慧、機器人崛起,愈來愈多產業人才,愈來愈難區分藍領、白領,更難區分出勞力者、勞心者,高志明質疑,屆時還能適用今天的「勞動新法」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