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日前在《爆料公社》表示,他上次向某家瓦斯行叫瓦斯,沒想到竟被對方抱怨「太久沒叫,他們沒賺頭」,於是要多收200元,他當時就想說算了,但事隔沒過多久,他又叫了一桶瓦斯,結果被多收400元,等於一桶瓦斯要價1100元,讓他忍不住痛罵「這有道理嗎?」
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討論,而店家看到後,貼出向男子回收的瓦斯桶照片,並解釋這桶瓦斯用了2年半,而換算置桶費是一年600元,真正要收取的金額應該是「1200+630=1830元」,但因為都是舊客戶,只酌收檢驗的費用,不至於虧損就好,「誰曾想客戶的心態是如此!」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9點指出,消費者購買液化石油氣使用同一容器逾一年返還者,瓦斯業者得向消費者收取容器使用費(不得逾200元);逾2年返還者,得向消費者收取容器使用費(不得逾400元)。容器檢驗費由瓦斯業者負擔,瓦斯業者不得向消費者加收檢驗費。(編輯:許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