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PTT貼文指出「看了一部電影叫做《82年的金智英》,把很多現在家庭主婦的困境都說出來了,有人認為家庭主婦也是勞動力的一個環節,他們勤於家務跟照顧小孩,犧牲了自己原有的職場生命,想問大家,贊同給家庭主婦應該有的薪資待遇嗎?」
不過,有更多網友點出關鍵表示「那老公不就變雇主,不太對吧==」、「所以支付薪水後,是比照上班標準一樣?」、「如果付薪水不就是要明訂上班時間何時、幾點下班,這麼閒就不要結婚了」、「給薪水後可以刁妳的工作態度跟工作成果不好嗎?做不好直接開除?」、「主婦不可能適用薪水的.....就是雙方協議的問題,要不然做不好做不完美試要離婚嗎?還是要跟一般公司一樣有懲處,女生領了反而尷尬」。
綜合網友意見,多數人認為家庭主婦不應該領薪的原因在於,婚姻是兩人共同經營,有了薪水這層「上對下」的關係,在婚姻關係中並不會比較好,況且在外工作,一般公司也都要求盡善盡美,甚至做不好就要你走人,不可能以相同概念去對待妻子,因此,如何分配家用讓夫妻之間取得平衡,往往都是每個家庭的重要課題。(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