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斤螃蟹半斤繩」?上海一份人大代表建議為大閘蟹「鬆綁」

用規範打破螃蟹「捆綁」銷售潛規則
「有群眾反映買了4個螃蟹,差不多5斤,但繩子足足佔了1斤多;還有人花100元買了2斤蝦,但是回家一稱,不僅蝦少了2兩,而且塑膠袋的重量將近1兩。」市人大代表蕭飛指出,目前,在上海各類水產海鮮市場中,普遍存在螃蟹綁著粗繩子稱重賣,水產品裝在很厚的塑膠袋內稱重賣的情況。
蕭飛認為,原本普通的綁繩、塑膠袋被水產海鮮經營者以按螃蟹、水產一樣的價格稱重售賣,群眾買一次螃蟹、水產就會多花幾十、上百元錢。這種情況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為此蕭飛建議,對上海水產海鮮市場螃蟹綁繩、水產品使用塑膠袋進行規範,如:售賣的螃蟹按品種不同分別使用相應統一重量規格的綁繩,稱重計價時按螃蟹的只數扣除綁繩的重量;水產品則使用統一重量規格的塑膠袋,稱重計價時扣除塑膠袋的重量,以此規範來依法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長三角大閘蟹雲拼節打通「綠色通道」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答覆中透露,2019年以來,市市場監管局公眾訴求綜合處置平台收到投訴舉報17.2萬件,其中涉及螃蟹、水產品的投訴近百件,主要集中在螃蟹的重量未達到廣告或者包裝宣傳的數量、螃蟹提貨券發生問題、繩子計入重量稱重等等投訴。
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水產品被「捆綁」的原因有:螃蟹一般均需要扎繩才方便運輸、銷售,特別是電商配貨過程中需要捆綁繩子;大量生產者出貨時已經將捆紮螃蟹的繩子納入計重範圍;銷售部分水產品特別是蝦蟹等甲殼類動物時,塑膠袋客觀上需要一定的韌性或厚度,否則容易導致塑膠袋破裂,引起其他糾紛。同時,部分商戶也存在用過粗或者吸水性強的繩子捆紮螃蟹、電商未明確告知價格為「含繩價」等影響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況。
據悉,部分區局已根據舉報線索,對經營者在螃蟹銷售過程中將包裝物重量作為商品的計價行為依法進行了查處。
記者了解到,螃蟹「捆綁」銷售之所以成為行業潛規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無良商家掌控了產品到消費者手裡的中間環節,因此打通蟹農與消費者直銷通道也是改善「一斤螃蟹半斤繩」亂象的有效手段。
近日,在長三角區域合作辦公室及滬蘇浙皖一市三省農業主管部門的共同指導下,首屆長三角大閘蟹雲拼節在上海開幕。雲拼節彙集了江浙一帶的優質好蟹,為產消雙方快速地建立一條綠色通道,讓以前多走線下銷路的蟹農可以在線上接觸到消費者,有效規避了無良中間商。
針對綁繩現象,網路銷售平台還特別推出「足斤足兩」的概念。消費者收到產品后,如果去繩稱重,損耗高於行業標準以上(失水率超過7%),平台將會進行賠付,確保在消費環節維護消費者權益,
首個大閘蟹團標將改變市場「亂象」
市市場監管局表示,為了更好地規範市場避免糾紛,今年上海出台了首個大閘蟹銷售計量團標,即本地消費者購買的大閘蟹通常以數量或者以「對」為基本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積極推動《中華絨螯蟹銷售計量規範》發佈,該團體標準已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按照團標要求,今後大閘蟹可按照4個等級7大類標註規格,無需每隻都必須標註重量。該規定可避免小計量誤差導致矛盾糾紛,又能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目前,上海有9家重點蟹企將成為首批執行團標企業。
在此背景下,上海還將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託12315、12345熱線,推動精準監管、靶向監管,對短斤缺兩、將包裝作為商品的稱重計價依據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通過投訴信息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等路徑強化信用約束,倒逼企業誠信經營。
同時,上海將積極推動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督促農貿水產品市場開辦者、電商平台等履行市場管理責任或者平台管理責任,引導市場內或者平台內經營者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和管理制度,從源頭上減少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發生。
記者 | 陳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