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樹浩台中報導】台中市環保局持續拆除、取締公共區域違規張貼廣告單,今年一月至八月共拆除二百五十五萬件違規廣告單,總計開罰約二百四十一萬元,今年度進一步與地政局合作,查獲住商(中冠)不動產公司於電線桿上張貼廣告,首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開出六萬元罰單並予以停話,未來將持續加嚴取締,重懲違規業者,適時公布違規名單。 環保局表示,市府針對違規廣告物案件,可依不同法源裁處,例如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十款、「台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八條,處三千元至六千元罰鍰,或依「電信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予以停話處分,此次經查獲房仲業者違規事證明確,除依「電信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停話,也移請地政局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裁罰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說明,市府啟動四步驟加嚴管制違規張貼廣告行為,包含「源頭宣導」、「主動稽查」、「加嚴處罰」、「公布名單」,今年七月邀集台中不動產相關公會宣導環保法令,八月稽查揪出違規者住商(中冠)不動產有限公司,重罰處六萬元,並公開業者名稱。 環保局代理局長陳宏益表示,戶外牆面、電(燈)桿、標(號)誌桿及樑柱上的違規廣告單常破壞市容景觀,違規房仲業者隨手一貼就污染環境,市府啟動專案稽查,宣導業者以合法管道宣傳,勿任意張貼廣告破壞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