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委書記來喝茶,店主當場送現金100萬

市委書記來店裡喝茶,茶葉店主為承攬工程當場送對方現金100萬元。12309中國檢察網近日公佈的《葛某甲行賄案起訴書》披露了這一信息。
起訴書介紹,葛某甲,男,1974年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原系福州市鼓樓區某茶葉店經營者。2016年9月經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檢察院決定,由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被執行逮捕。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葛某甲得知某公司取得南平市建陽市(現為建陽區)西區生態城項目后,向該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王某提出想承包部分工程項目的請求,遭到拒絕。
當年10月的一天,時任建陽市委書記葛曉華到被告人葛某甲位於福州市區的茶葉店喝茶,葛某甲便向葛曉華提出欲承包西區生態城內的工程項目,請對方幫忙爭取,葛曉華許諾儘力幫忙。為此,葛某甲在其茶葉店門口,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現金100萬元,葛曉華當場收下。
2011年11月底的一天,葛曉華在建陽賓館邀請王某等人與被告人葛某甲一起吃飯,並讓王某等人將人民西路的工程項目交給葛某甲承建。之後,王某將上述工程交給葛某甲。
起訴書顯示,2016年9月22日,被告人葛某甲在福州市被抓獲歸案,其歸案后,如實供了上述犯罪事實。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葛某甲為謀取不正當益,賄送國家工作人員人民幣100萬元,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被告人葛某甲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另案被告人,系立功,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葛某甲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澎湃新聞注意到,收受茶葉店老闆100萬現金的葛曉華已於2016年6月落馬。公開資料顯示,葛曉華,男,漢族,福建建甌人,1958年11月出生,曾任建陽市長、市委書記、南平副市長等職。
12309中國檢察網早些時候發佈的《葛曉華受賄案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2002年至2016年,被告人葛曉華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家公司及個人在土地和房地產項目開發、企業經營、職務晉陞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價值合計人民幣918.3萬元。
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葛曉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截至澎湃新聞發稿前,葛曉華和前述茶葉店主葛某甲的具體獲刑情況未公開披露。
來源:澎湃新聞 程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