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高新一審被判賠償股民三成損失 前身ST天業年報造假餘波未平
北京新浪網 (2020-07-14 20:39)
原標題:濟南高新一審被判賠償股民三成損失 前身ST天業年報造假餘波未平
日前,濟南高新(原「ST天業」)投資者索賠案又有了新進展。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從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謝良處獲悉,近日又有一名投資者在濟南高新案中獲得勝訴,濟南高新一審被判向原告投資者賠償近三成損失。
濟南高新之所以被告上法庭,源於其前身ST天業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處罰。根據此前2019年10月26日濟南高新前身ST天業公佈的《處罰決定書》。
該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關聯交易;二、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三、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四、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訴訟和仲裁。
在ST天業被行政處罰后,不少受損的股民開始走上了索賠之路。
據ST天業《2019年年度報告》,當年度,該公司便陷入與19名當事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中。
「7月13日,我們收到了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一份《民事判決書》,該投資者主張索賠69673元,法院一審判決濟南高新需賠償該名投資者實際損失21099.34元。法院認為本案應剔除23.26%的系統風險及46.54%的其他風險因素,也就是說,投資者一審獲賠金額約是損失金額的三成。」謝良稱。
事實上,由於該公司此前因自身經營管理的問題就已訴訟纏身,加之證監會的處罰,ST天業早已處在退市邊緣。但從2019年8月13日起,ST天業的控股股東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接連被司法拍賣,而濟南高新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高新城建)則陸續競得這部分股份,成為控股股東。
截至2020年5月6日,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2.56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8.92%。正是在高新城建逐步接手該公司的同時,ST天業的狀況似乎也在好轉。
今年4月25日,該公司正式改名為濟南高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6月24日,上交所同意撤銷對該公司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7月1日,其發佈公告稱,將股票簡稱由「ST天業」變更為「濟南高新」,並於7月2日起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由於高新城建實力雄厚且有著地方國資背景,在其入主公司,一度瀕臨退市的ST天業或將絕處逢生。
7月10日,濟南新高發佈《關於股東國有股權無償划轉暨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成員構成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從濟南高新創新谷園區開發有限公司、濟南東泉供水有限公司、濟南西創工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與濟南高新智慧谷投資置業有限公司之間的國有股權無償划轉的舉措來看,公司資產戰略布局意圖明顯。
謝良認為,隨著ST天業變更為濟南高新,或許讓索賠的投資者也看到了希望。根據法院一審判決,凡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間凈買入濟南高新(原ST天業)的權益受損投資者符合索賠資格。目前該案仍可能進行二審,最終結果尚待二審法院一錘定音。
(作者:楊坪 編輯:朱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