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漁電共生不滅漁 農委會估近2成魚塭適用
中央社 (2020-07-07 21:08)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7日電)農委會推動漁電共生 引來環保團體擔憂滅漁,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強調, 光電設施僅能覆蓋漁塭4成,不會滅漁。農委會盤點全 台共7985公頃魚塭可架設光電板,可發電3.2GW。
農委會統計,目前全台魚塭面積約4萬公頃。漁電 共生案件已申請6件(台南5件、嘉義1件),面積663公 頃。在排除鳥類棲息、生態敏感地區之後,農委會企劃 處盤點養殖漁業適合漁電共生面積計7985公頃。
政府推行「2025非核家園」,綠能在2025年要達到 總發電量20%,各部會展開配合,農委會也不例外。但 是環保團體憂心在魚塭上架光電設施會滅漁,農委會今 天召開臨時記者會,陳吉仲出面強調不會滅漁。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補充,漁電共生必須地 主跟養殖業者是同一人,或者並非同一人但雙方都須同 意,才能申請架設光電,而且依照規定,覆蓋率在4成 以下,不會影響產量,所以不會滅漁。
他說,申請架設光電設施的魚塭沒有最小面積規定 ,因為都是有養殖登記證的業者,面積規模都不小,而 且產量必須達到回推前3年平均產量的7成以上,否則會 撤銷架設光電設施的許可。
他並說,還有3大好處,一、光電設施可隔熱、擋 寒風,對養殖條件反而是正面作用。二、光電業者跟養 殖業者可以攜手推行水產做產銷履歷、品牌行銷。三、 因為多了發電收入,養殖業者的租金可降低,地主收入 可增加。
農委會漁業署將漁電共生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要求地方政府提送專案計畫前,須依據經濟部「太陽光 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先完成環境及社會檢核議題 辨認,並評估具可行性後,再送漁業署辦理審查,未來 也會查核對於養殖生產及生態環境影響,落實追蹤及查 核。(編輯:陳清芳)109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