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台辦法規範文旅行業文明單位管理
北京新浪網 (2020-07-06 20:08)
原標題:寧夏出台辦法規範文旅行業文明單位管理
中新網銀川7月6日電(於晶)7月6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獲悉,為了加強對寧夏文明旅遊景區、文明旅行社、文明旅遊飯店、文明員工的申報、評選、考核以及處罰和摘牌等進行規範。寧夏文明辦、寧夏文化和旅遊廳聯合發佈了《自治區文明旅遊景區文明旅行社文明旅遊飯店文明員工管理辦法》。
《辦法》對寧夏文明旅遊景區、文明旅行社、文明旅遊飯店、文明員工處罰和摘牌的情形進行了規範,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於警告、通報批評直至撤銷榮譽稱號和摘牌的處罰。即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嚴重違紀、違法犯罪被查處,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含)以上處分或行政撤職(含)以上處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領導班子成員2名(含)以上嚴重違紀、違法犯罪被查處,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含)以上處分或者行政撤職(含)以上處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單位或單位法人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列入嚴重失信違法「黑名單」;員工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社會影響惡劣的「黃賭毒」案件,發生道德失范、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其他惡性事件或案件;經營管理不善,經濟效益嚴重滑坡;服務質量、服務水平明顯下降,投訴率上升;弄虛作假,發生重大問題隱瞞不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滑坡嚴重,失去示範引領作用。
據了解,被撤銷榮譽稱號的寧夏文明旅遊景區、文明旅行社、文明旅遊飯店、文明員工要收回牌匾、證書,旅遊景區、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企業員工經過兩年時間的整改和提高,創建工作達標的,可以重新申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