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雜誌 發行日期:2007/07 刊號: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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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廣告

第一篇:凡人廣告?

  看待一個所謂的新生事物一直是個很有趣的事,首先要判斷它是不是真的很新,新的程度如何,是真的以前都沒有出現過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再來要看它新在哪裡?是手段,還是原始的想法?還有凡人演出與凡人創作更是完全不同的事,不可同日而語。

  “凡人廣告”玩些什麼?

  照我們這裡定義的“凡人廣告”,如果只是指消費者創作的廣告,那早就有了,因為在ABSOLUT伏特加改版前的廣告就有過小女孩的創意。過去的 ABSOLUT廣告由於格式簡單,總是文案ABSOLUT加上XXXXXX即可,因此很多粉絲主動寫信給酒商或廣告商提供創意,但是廠商並沒有照單全收,因此以將凡人廣告定義為指消費者創作的廣告,那麼這不是個新idea。

  而“平凡人為主角的廣告”的背後,是個透過詳細精算後的策略性的決定,因為所謂的“平凡”或“不凡”的概念是相對比較後產生的,如果在現在這個廣告海裡或多數競爭者都時興找名人或名模,那相對於此,“平凡”反而是比較起來“不凡”的,然而這些“平凡人為主角的廣告”背後都是一整個的優秀團隊,其各司其職,市調、策略與創意都有專人負其全責,其專業可都不在話下,所以基本上這與一般素人的創作可不是同一件事。

  為何廣告中凡人較少?因為就一個傳播工具而言,它是操縱在廣告客戶手中,因此對消費者而言是比較不可信的,因此廣告中如果要走人物的形式,通常以名人為首選,而當哪天“平凡人為主角的廣告”成為主流,那“平凡”可就是真的從“不凡”變而為“平凡”了。也別忘了,擅於捧紅名模的設計師Calvin Klein,他捧紅的名模,在他用他們當模特兒之前有不少並不是名模。

  “凡人廣告”能帶來什麼?

  再說到科技,是不是真的使平凡當道?經過這幾年的網路爆紅的事件,仔細回想,我們認為,的確網路讓凡人一舉成名,網路讓更多普通人的想法發聲,但是這些普通人的訴求有哪一個是平凡的?是不是訴求一旦平凡就無法爆紅?無法受到媒體的青睞受到大篇幅的報導。

  因此我們認為,在觀察或深陷這股“凡人廣告”的狂潮的時候,還是要認清自己的資產在哪裡,思考策略的內涵以決定走向。廣告大師伯恩巴克 (William Bernbach)去世前所說的一段話:“有一件事是絕對不會改變的:對人類本性具有洞察力、並以藝術的才能接觸並感動人們的創意人員必然會成功,反之則將失敗。”,值得大家細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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