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規規定早戀罰款20元 學生投訴後取消

北京新浪網 (2010-03-22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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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遲到早退罰款1元、不在伙食團吃飯罰款1元、早戀罰款20元……這樣的特殊班規,經永川區板橋鎮中學初二(3)班的學生投訴反映,現已被取消,罰款也已退還。但該班班主任老師卻有話要說:學生們認為『打敗了』老師,現在發生違規行為後,動不動就說『要投訴』。面對這樣的學生,以後到底還怎麼管?

  26條班規條條都罰錢

  板橋鎮中學初二(3)班教室牆上,現在還貼著被取消的《2011級3班補充班規》。該班規一共26條,涉及學生就餐、上課、住宿、同學之間相處等各個方面,從日常行為到思想品質無一遺漏。一旦違規,學生就將被扣分,每一條班規里都寫明了相應的分數。

  記者看到,該班規第1條規定:『住校生在伙食團就餐,查詢到一次未就餐,繳班費1分,第二次繳班費3分並取消住校資格』;第7條規定:『唱歌時間違紀、不唱、下座位,一次繳班費1分/人』;第22條規定:『早戀、與同學不正當交往者,每次繳班費20分』。學生們稱,其中所寫『繳班費1分』,就是繳1元錢。

  學生用生活費繳罰款

  『一個星期我就遭罰了8元。』昨日,學生李夢說。該班規是這學期開始執行的,從3月8日到14日,他因為課前唱歌不認真,沒在伙食團吃飯,兩次在課堂上被老師點名等幾項違規行為,接連被罰款。而他還不是罰得最多的,有人一周被罰過10多元。

  『這些錢都是我們的生活費。』學生王小梅說,她家在板橋鎮附近農村,父母都在外打工,每周給她60元生活費。這些錢除了吃飯、零用和買生活u峆~之外,現在多了一項支出,就是繳罰款。上周她被罰走5元錢。

  罰款已經全部退還

  昨日,該班班主任謝光勇告訴記者,這26條班規都是由學生班委制定。上周五,經學生投訴反映,經媒體進行報導後,他已經將該班規取消。收到的罰款一共只有幾十元,都全部退還給了被罰學生。

  謝光勇說,他明確規定過,除了繳罰款,違規的學生可以選擇做清潔來代替。一些違規次數較多,或是家庭條件好,不在乎錢,特別不聽話的學生,他都強制要求他們做清潔。『並不是想收學生的錢,只是想讓他們有個約束。』

  (文中學生均zt化名)

  記者 談露潔

  班主任有話要說

  特殊班規實屬無奈

  班主任謝光勇今年36歲,畢業於重慶教院物理專業。從農村家庭走出來的他特別了解農村和鄉鎮教育的困難。

  謝光勇說,制定這樣的特殊班規純屬無奈之舉。板橋鎮中學是一所鄉鎮中學,有大量留守學生,管理上很困難。『農村學校的教學水平不能和城里比,學生的素質也參差不齊,留守學生很多。我們班就有20多名留守學生,老師既要當老師,也要當父母。』他說。此外,許多被永川區城區的中學或者周邊區縣重點中學開除或勸退的學生,也會轉到他們學校讀書。班里就有多名這樣的學生,他們大多有抽煙、蹺課、迷戀上網等惡習,教育起來更難。因此,這學期他當班主任後,就讓班委制定新班規。『新班規出來後,班里紀律明顯好轉,這一點全校都有目共睹。』

  實驗失敗準備辭職

  讓謝光勇苦惱的是,班規取消後,不聽話的學生,以後該怎麼管?

  他認為,在這次管理方法的實驗中,自己失敗了。而學生們認為,他們把老師『打敗了』。謝光勇說,這幾天,幾個學生蹺課去上網打遊戲,他到鎮上的網吧勸學生回校上課,學生卻揚言『要投訴』。

  『我不怕投訴,我怕的是沒人管,他們這一輩子就毀了!』謝光勇說,他很困惑,已經準備辭去班主任一職,因為實在不知道,對不聽話的學生,以後還能不能管,該怎樣管?

  我有話說

  走進內心比罰款更重要

  教育學生,需要的是長期的輔導教育和耐心的關心溝通。留守學生多,『老大難』學生多,那就要靠老師慢慢走進他們的內心。急功近利的罰點款,只能招來學生的反感。 ──網友 Leonardo

  我為這種班規叫好

  我要為這種班規叫好。為什麼呢,第一,這個班規是班主任和學生共同制定的,這在性質上與鄉規民約一樣;第二,罰款沒有進入私人口袋,不存在斂財現象;第三,學生自己制定的班規,其他學生更有認同感,對維持紀律肯定有好處。這樣的班規,有何不可?

  ──網友 青鳥日記

  『錢規則』扭曲了價值觀

  一旦『錢規則』成為學生心目中公認的『潛規則』,孩子們的價值觀是不是就此被扭曲了?既然什麼都能用錢辦到,以後違個法,又有什麼大不了的?

  ──網友 曹老師在地安門

  農村學校應該有可以有

  農村教育落後的背景下,我認為,雷人班規有存在的必要。我去過不少農村學校,基礎設施很差,有時一個學校幾百人都是留守兒童。到了中學,從小的教育缺失、家庭的關懷缺失和目前的法律法規的缺陷,都給教育帶來了困難。在這種情況下,雷人班規可以有、應該有。

  ──網友 暖暖

  班規摘錄

  ●住校生在伙食團就餐,查詢到一次未就餐,繳班費1分(即1元錢,下同),第二次,繳班費3分並取消住校資格。

  ●做早操不按時出操,繳班費1分。

  ●掃地不按時,一次繳班費1分,早上掃地7點鐘,下午放學掃地時間5點55分。沒有打掃乾淨或者不倒垃圾者,繳班費1分/人,亂甩、亂扔者繳班費1分/人,被學校發現的亂甩、亂扔繳班費3分。

  ●自習、上課、講話、違紀繳班費1分/人,每周超過3次請家長到學校並繳班費5分/人。

  ●發現上課吃零食者,繳班費3分/人。

  ●抽煙、燃放火炮者,發現一次繳班費10分。

  ●打遊戲、賭博者(凡是進入遊戲廳都算)發現一次繳班費20分。

  ●凡是在宿舍打架、鬥毆,發現一次,繳班費5~10分,並當場取消其住校資格。

  ●說髒話者、叫侮辱性綽號者,不文明等現象,發現一次繳班費10分/人。

  ●早戀、與同學不正當交往者,每次繳班費20分,並通知家長到學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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