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娟告宋祖德侵犯名譽 宋稱自己屬於見義勇為

北京新浪網 (2008-08-30 01:43)

  本報訊 (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蘆帥 通訊員 荔法宣) 繼狀告南方某報新聞報導名譽侵犯之後,楊麗娟又用同一理由將大嘴宋祖德告上法庭。昨日上午此案在荔灣區法院開庭。楊麗娟及母親陶菊英認為宋祖德博客上的三篇評論楊麗娟的文章,帶有侮辱和誹謗的語言,使其招來了眾多網友的謾罵。而宋祖德方稱是為了規勸楊麗娟走上正道才對其進行批判的,屬於見義勇為行為。

  替父起訴宋祖德

  據楊麗娟母女訴稱,2007年2月至4月期間,宋祖德在其博客上各寫了三篇文章。分別是《劉德華的粉絲楊麗娟,別再出來丟臉了!》、《揭露劉德華粉絲楊某之父死因真相》、《強烈呼籲蘭州公安拒絕給劉德華粉絲楊某簽證》。宋祖德言辭激烈,用『垃圾』、『大便』、『醜八怪』等詞語形容楊麗娟,並把其父的死因描寫得十分離奇。原告李天天律師一共提交了三份起訴書。其一,楊麗娟狀告宋祖德博客的文章是對她的謾罵、侮辱、誹謗,給她的精神和名譽帶來了損害。其二,楊麗娟母親陶菊英狀告宋祖德損害自己名譽。其三,楊麗娟狀告宋祖德在文章中對其父進行了誹謗,嚴重傷害了自己及母親的感情,因此要替父上告。

  起訴狀要求宋祖德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在宋的三個博客上刊登不少于500字的道歉文章,持續刊登兩年;刪除那三篇文章;賠付原告共計15萬元人民幣。

  博客原文已無蹤

  在法庭舉証和質証階段,原告李天天律師出示了從宋祖德博客上下載的博文列印件,但是被告律師稱:『宋祖德寫的文章太多了,他也記不清到底寫沒寫過這三篇文章。反正評價楊麗娟事件的文章是寫過不少,具體什麼題目就不記得了。』為此,法庭拿來了一個筆記本電腦,當庭上網搜索宋祖德博客。誰知,博客的原文都已經不見了。被告代理律師乘機指出:『要想証明那三篇文章是宋祖德寫的,原告就應該拿去公証處公証,列印件沒有證據的效力。』對此,原告方認為雖然宋祖德已經將博文刪除,但很多網站都轉載了此文,仍然可以証明宋祖德的確寫過那三篇博文。同時,法官還當庭檢索了宋祖德的域名,沒想到這個網址竟然被黑了,上面赫然寫著辱罵宋祖德的話。

  花絮 宋祖德是見義勇為嗎?

  在法庭辯論階段,宋祖德的代理律師稱,宋祖德的行為不但沒有錯,還是見義勇為,『宋祖德正是為了規勸楊麗娟走上正道才對其進行批判的,何況宋祖德的文章中只是用了一些比喻的辭匯。』被告律師還稱每個人都有對不道德行為譴責的權利,魯迅就曾罵過梁實秋。『魯迅教我們罵,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對於楊麗娟的行為就應該譴責。』最後,法官不得不提醒被告律師:『我們這裡是法庭,但不是道德法庭。』

  對於被告方的辯解,原告方律師表示:『貶損和譴責是兩回事,宋祖德的行為是對楊麗娟人格的侮辱。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楊麗娟工作不工作別人沒有權利指責。宋祖德的博客點擊率很高,很多人還將文章轉載到了各處,給楊麗娟帶來很大的傷害。現在她們母女都沒辦法出門了,想找工作就更不容易了。』

  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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