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教師與10歲女生開房被抓(圖)

北京新浪網 (2008-08-29 11:55)

與女生發生性行為的小學教師趙憲暢不准保釋,還押監房。(圖片來源:文匯報)

  中新網8月29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香港一名5旬小學男教師疑因膝下無女,與校內一名10歲小六女生以『幹爹幹女』相稱,卻因『把持不定』,發展成情慾關係。去年起,男教師3度在賓館開房與女生尋歡,並向女生贈送毛公仔、手機等禮物,直至警方在賓館查牌撞破師生醜行,兩人的不倫關係方曝光。

  女童竟稱,覺得老師『是很好的人』而同意性交。男教師28日承認3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案件押後判刑。

  承認與10歲女學生性交的男教師趙憲暢(53歲),案發時在荃灣路德會聖十架小學任教。涉案女童也為該校學生,但事發後已轉校,現準備升讀中一。被告28日承認在去年1月至今年1月,在荃灣及港島區3間不同賓館內,與10歲女童非法性交。

  案情透露,被告在該校任教英文及常識科,是女童的小五班主任及興趣小組導師,兩人漸漸熟稔及開始單獨約會,並互相以『幹爹幹女』相稱。被告每周給女童100元零用錢,又曾在生日或耶誕節向女童贈送NDS遊戲機、毛公仔、手機及圍巾作為禮物。

  兩人去年初在荃灣某賓館首次性交,去年暑假又再在港島區一間賓館性交,過程中被告均zS有使用安全套。至今年1月,兩人在荃灣眾安街一間yO墅性交,警方查牌發現被告與女童共處房內,證實兩人曾發生性行為。

  被告警誡下表示知道女童年幼,但『一時把持不住』才與她性交。女童則稱,覺得被告『是很好的人』及關心同學,所以願意與被告性交,之前並沒有性經驗。

  辯方求情時解釋,被告與妻子僅育有一名7歲兒子,一直想多生一個女兒,但因妻子年紀及健康問題沒能如願,所以與女童發展成『父女』關係,終作出越軌行為。而其妻因兒子的緣故已原諒被告,但兩人還是決定離婚。

  辯方透露,被告執教鞭超過30年,1997年起于涉案學校任教,又承認被告與女童年紀差距大,犯案已破壞學生對老師的信任。法官下令押後至9月12日判刑,其間u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

其他兩岸新聞
更多兩岸新聞
熱門關鍵字
發燒雜誌

七年級生-學歷最高,生存壓力最大的世代

書教了二十多年,髮絲由黑轉白,坐在台大副校長室裡的湯明哲《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