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案檢調互批 法務部:雙方均依規定辦事
中央社 (2008-08-28 21:31)(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八日電)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疑涉洗錢案,部分輿論又把兩年前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開案時,檢方當時沒查總統陳水扁可疑帳戶的舊事重提。法務部今晚公布行政調查結果,認定當時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檢察官許永欽與調查人員,均依程序行事,沒有所謂「吃案」或「私下提供資料」。
2006年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開案時,調查員提供檢方一份關於當時陳總統在台新銀行南門分行帳戶有大額資金的資料,當時承辦檢察官許永欽認為情資與台開內線交易無關,因此請調查員把情資另依正常程序報請調查,並未直接納入台開案偵辦範圍。事後檢、調卻互批對方「違法蒐證」、「吃案」。
法務部長王清峰為上週責成常務次長吳陳鐶組成調查小組做行政調查,吳陳鐶訪談相關當事人,今天公布調查結果指出,檢、調雙方在處理該筆帳戶資料的作法,均合乎一般檢察機關與調查機關的辦案程序,並無所謂「吃案」、「消極不辦案」,也沒有所謂違反作業程序私自提供資料、私自辦案等行為。
吳陳鐶表示,該筆帳戶資料後來依規定轉呈高檢署查黑中心後,由於當時陳總統受憲法保護享有刑事豁免,因此查黑中心暫行簽結,今年五月二十日,最高檢特偵組已簽分特偵字案繼續調查。9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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