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旁騎士撞死 車主被依致死罪移送
中廣新聞網 (2008-08-07 15:10)
一位喝醉酒的機車騎士,晚上撞上停在路邊的小貨車後傷重不治,高雄市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認定,小貨車沒有開燈警示,車主必須負起次要責任,車主黃先生於是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偵辦。
黃先生覺得相當冤枉,他認為工程施作因而路燈停電又不是他的責任,而且他的小貨車前後停車格也都有其他車輛停放,喝醉酒的機車騎士撞上小貨車,怎麼會是他應該負責任?黃先生說他要向車禍鑑定委員會提出覆議,希望檢察官不要因此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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