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衛生部考慮讓人體器官買賣合法化

中央社 (2008-07-22 10:30)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二十二日專電)新加坡衛生部長許文遠昨天在國會答詢表示,衛生部正考慮讓人體器官買賣合法化,前提是能夠找到一個「實際解決方案,讓非親屬腎臟捐助者在不違反道德、不觸動他人敏感神輕情況下獲得合理報酬」。

由於人體器官買賣牽涉到把人體當作商品販賣,以及富人剝削窮人、富國剝削窮國等爭議過大,全世界僅伊朗准許人體器官買賣。

新加坡國會昨天討論人體器官買賣議題,許文遠重申,「我們不應該因為某個建議比較偏激或具有爭議,就斷然否決」。

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女兒、國立腦神經學院助理教授李瑋玲曾發言,公開呼籲當局應該讓人體器官買賣合法化;當時衛生部表示,新加坡不允許人體器官合法買賣。

在新加坡,買賣器官和血液違法,違者可被處十二個月的監禁或罰款。

許文遠說,衛生部正考慮人體器官買賣的報酬可以透過第三方,如慈善團體或宗教機構捐贈給器官提供者的方式進行。

不過,許文遠說,器官買賣合法與否之前,人體器官移植法令下的遺體捐獻和活人捐獻,才應該是腎臟移植手術的主要器官來源。衛生部將再次檢討人體器官移植法,透過取消遺體器官捐贈年齡上限,和設立活體器官捐獻者註冊處的措施提高器官捐贈率。

衛生部相信,透過上述法令修訂,新加坡器官捐贈率將可從百分之五十提升到百分之七十。9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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