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總統游泳依照規定 沒有特權

中廣新聞網 (2008-07-02 17:30)

馬總統經常到台北市議會游泳池游泳,不過有民眾向媒體爆料指出,依照相關規定,只有議員、議會顧問、議會員工、媒體記者,以及市府首長等人有權使用游泳池,因此馬總統使用市議會游泳池是運用特權,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關於這個問題,台北市議會已經做了澄清『事實上議會在95年的時候,就把卸任市長納入可以可以申請游泳證的範圍,所以我們是根據市議會的規定申請游泳證,我們一切都合乎市議會的規定......』

王郁琦說,媒體報導引述的是舊的規定,市議會在95年12月的時候,就把卸任市長納入可以申請市議會游泳池游泳證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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